1、特約醫療院所(看診單位)處置如下: a.保險對象已領有健保IC卡,因分娩、緊急傷病就醫,未能及時繳驗健保IC卡或身分證件者,特約醫 療院所應先行提供醫療服務後收取費用,並開給醫療費用項目明細表及收據;保險對象於就醫之日 起十日內(不含例假日)補送健保IC卡或身分證件時,特約醫療院所應於健保IC卡補行登錄就醫紀 錄,並將所收保險醫療費用扣除應繳之部分負擔後退還,並請依健保IC卡之就醫序號四碼申報。 b.換發健保IC卡或已加保未領到健保IC卡期間,無法以健保IC卡就診者,得填具「全民健康保險特約 醫療院所例外就醫名冊」(以下簡稱例外就醫名冊)後同意以健保身分就醫, 特約醫療院所對「例外就醫名冊」之案件,就醫序號以特定代碼「C001」申報。 2、健保藥局處置如下(健保局高屏分局答): 當保險對象持欠卡押金的釋出處方要求調劑時,可依健保藥局簽約條款第六款處理. a.健保藥局可向保險對象收取相當藥費的金額,並開立押金證明給保險對象, 保險對象於就醫之日起七日內(不含例假日),向原特約醫療院所(診所)補登健保IC卡後, 再持健保藥局的押金證明,到藥局退費.當然健保藥局須自行向診所電詢補登健保IC卡號. b.當保險對象沒依規定向原特約醫療院所(診所)補登健保IC卡時,健保藥局不論有無收取保險對象押金, 該筆釋出處方,都不能向健保局申報. 2004.03.22